各高等院校社科联,市(州)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相关研究机构:
我会于4月发布2026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申报通知,通过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提出255项立项名单,经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现将课题立项名单(附件1)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动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织单位及时将本立项通知转达各课题负责人排指导课题组启动课题研究相关工作。为便于课题研究后期管理和沟通交流,请课题组负责人及时按姓名+单位实名备注进入微信工作群(附件3)。
二、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在课题立项评审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个别课题名称作了适当调整,课题组要严格按照立项课题名称开展研究,不得改变课题名称。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课题组成员和原定研究方向,确因特殊情况需作调整的,课题负责人须在课题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课题组织单位审核后报省社科联审批同意方可,超过三个月提交课题变更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加强课题监督管理。课题组织单位要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监督管理,确保课题组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各项工作任务。
四、积极转化研究成果。开展研究期间鼓励课题组向《贵州咨政》、《贵州人文社科》以及省级以上刊物投稿,成果被采用的将作为课题结项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五、提交课题结项材料。课题组织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word版和纸质版:1.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成果报告完整版(模板见附件2);2.研究成果报告缩减版(4000-5000字);3.研究成果报告完整版的查重报告(中国知网全文标明引文版,重复率不高于15%);4.结题条件证明材料(用于评定结项等次)。word版打包压缩发送至sklyjs@163.com,纸质版所有材料A4纸打印、规范胶装为一本,送至省社科联(省府路51号)406办公室辛老师,0851-85257230。
六、课题研究经费。根据《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联合课题资助资金全额由联合立项单位(课题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原则上按照每个课题不低于2万元标准予以资助。课题责任单位是课题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课题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课题负责人是课题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课题成果管理。课题成果知识产权归省社科联和课题组共同所有。课题成果按照省级课题成果管理,具备参评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省社科联组织的其他有关遴选、评审等资格。
附件:
1.2026年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立项名单
2.2026年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结项成果模板
3.2026联合课题工作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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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6月24日
来源: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责编:张驰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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